未成年人花70万买画,父母能否要求退款

一幅动漫图竟被13岁女孩以7万元高价买断。女孩母亲发现,女儿半年已在买画上花费70万元,她要求画手退款。

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“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、追认;但是,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。”该名13岁女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“花7万约稿”不属于“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”。13岁女孩花7万的行为,在通常情况下不宜认定为“与其年龄、智力相适应”。

由于13岁的女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由法定代理人同意、追认,本案中女孩与画手之间口头达成交易,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,因女孩的母亲拒绝追认,女孩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,对方应当返还。

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,冲动消费的现象时有发生,交易平台理应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,涉及较大金额的交易款时,平台应对交易双方尽到合理和明确的风险提示与告知义务。此外,女孩母亲作为监护人,如果未妥善保管自己的手机和银行卡密码,让女孩得以独立支付达70万元,属于监护不力,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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